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科技大学| 2017-02-22 17:00:5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
二、评选内容
1、河南省优秀毕业生
2、河南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河科大研〔2010〕26号)执行。
四、评选比例、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各单位名额详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申报同学须自行网上下载《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交至本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于 3月 2日 上午12:00前将申请表汇总材料及《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4)(名单需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等材料纸质版于3月2日上午12:00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致远楼201室)。电子版汇总材料请以“单位+校优秀毕业生”格式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hkdygb@163.com。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采取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学校最终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各培养单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5)、培养单位填写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6)(名单需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等材料纸质版于3月2日上午12:00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致远楼201室)。电子版汇总材料请以“单位+河南省优秀毕业生”格式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hkdygb@163.com。
(三)竞争名额由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参加竞争名额评选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培养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和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研究生期间已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期间已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经培养单位推荐,分管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培养单位于 2月 27日 上午12:00前交研工部(致远楼201室),过期视为弃权。
(四)学校对各培养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审核,确定2017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拟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名单以省教育厅公布名单为准。
六、相关要求
1.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固定名额的培养单位需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7,电子文档发送邮箱hkdygb@163.com。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需用黑色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事迹内容过多可另附页。
3.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评选结束后有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资格。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