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发释放我校学生工作活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新层次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工业大学| 2017-04-06 11:09:17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发释放我校学生工作活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新层次,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17〕10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河南工业大学第一届“大美学工”校内评选暨河南省普通高等第一届“大美学工”推荐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10项(择优推荐省级品牌1个)。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10名(择优推荐省级个人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价值。
2.立足学校实际,紧扣时代主题,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凝练学生工作,能充分反映学生工作的举措、做法和经验。
3.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育人效果显著,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工作人员(含导师班主任)。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以德立身、以德立学,甘于奉献,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能够主动承担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高,重视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工作业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学生工作方面的奖励或荣誉。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工作。申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其评选条件,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推荐各奖项1-2项(名)。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同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彩色电子照片。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sc@haut.edu.cn。
2.组织评审。学生处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综合考评各单位推荐项目人选,最终评选优秀学生工作品牌10项和优秀学生工作者10名,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学校将在五四青年节其间,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将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精心部署,规范程序,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确保推荐的项目及人选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3.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实现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杨阳 咨询电话:67756971.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