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我校“益海嘉里杯”第三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将举办河南工业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工业大学| 2017-04-14 10:43:06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将举办河南工业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项目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和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本次比赛设置粮油食品专项赛,面向农业、粮油食品及相关领域技术、经济、物流等类别项目,同时针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发放专项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本次比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但是报名时需确定该团队的归属学院)。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与项目筛选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学院和2015级本科生职业发展教育任课教师需督促所任课班级将全部学生所完成的创新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二)项目完善
在参赛报名期间,学校将视项目报名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创业计划书撰写相关培训与模式优化系列讲座。参赛团队根据项目进行项目创业计划书与相关资料撰写与整理。
(三)学院推荐
2017年5月10日前,各学院对本学院报名项目进行初选,择优推荐5个项目参加校赛,并将推荐参加校赛项目汇总表(附件)和商业计划书报就业创业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hautjob@163.com信箱。
(四)校内赛初赛与复赛
5月11日-20日,组织评委对各学院提交项目评审,并确定进入校赛答辩项目名单。
5月21日-31日,校赛现场答辩,并根据确定推荐省赛名单。
(五)推荐团队参加河南赛区与国家比赛
校赛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团队,参考评委给出的意见,对照河南省级和全国竞赛相关要求进行修改,进一步修订。学校将材料汇总,报河南赛区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校级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另根据各学院竞赛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粮油食品专项赛同时设置相应奖学金。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到比赛中来,在充分扩大受益面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网上申报,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和项目参加校级竞赛,各学院报名项目数不低于在校生人数的1%。
(二)请各学院积极鼓励专业教师科研成果与互联网的结合申报创业项目,入驻校创业园和各学院创客空间的项目应积极参加“互联网+”项目申报。
附件:“益海嘉里杯”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推荐表.zip
联 系 人:李建锋
联系电话:67756179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