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以下简称“省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工业大学| 2017-06-13 11:46:50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以下简称“省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推荐。
二、推荐名额
限额推荐,2017年度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单位限额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省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应认真开展工作,根据本科教学、教学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评选或推荐候选人。
(二)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三)学校将通过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采用网络评审和会议终审方式进行。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省级教学名师拟表彰人选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五、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学院对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内容须包括本部门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程序、评选推荐结果,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意见等,并加盖部门公章),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2份,见附件,暂不装订),候选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100MB)、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相关附件通知可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2017/06/12/1497232576566.html)下载。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5),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教学名师申报相关附件.rar
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