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申报2017年度招标采购计划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7〕6号)要求,我校2017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已正式下达。为确保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和采购质量,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采购计划,学校2017年度招标采购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北大学| 2017-02-20 17:30:2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7〕6号)要求,我校2017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已正式下达。为确保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和采购质量,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采购计划,学校2017年度招标采购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集中填报2017年度上述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全部招标采购计划,填写并提交《河北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学校再按项目单位、项目科目、采购种类等将申请计划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集中整理、打包、行文,统一上报备案或报批,然后安排招标采购。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前实现年度采购预算进度总要求,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各经费主管单位或部门按上级或学校批准采购预算,原则上一次性完成采购计划申请。
三、一个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或类别设备、服务采购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或其他招标方式。
四、各经费主管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计划内容组织实施,明确一名申报项目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各类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申报事宜。
五、凡未按《河北大学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自行采购的(超过学校规定的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属于违规采购,产生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
六、调研和论证是物资设备采购的重要环节,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须按学校规定提前组织论证;单一来源采购必须提供校外单位专家论证支撑材料。
七、进口设备与国产设备须分别填报《河北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表》,以利于后续采购安排。
八、政府采购前期程序和流程多,周期长,请各单位按计划尽快申报采购,以保证年度采购任务顺利完成。采购计划申请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材料报送主楼1106室王老师,联系电话5079507;政府采购业务垂询电话5079589,联系人祝老师、庞老师。
特此通知
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