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于2017年2月22日至24日组织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2017-02-22 14:00:40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于2017年2月22日至24日组织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查内容
开学条件保障情况、校舍安全管理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等方面,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校园安全管理难点工作的解决及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2月22-24日为全面自查阶段,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逐条认真开展自查。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二)各单位在自查时,应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撰写要求内容详实、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三、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24日16:00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报送至校办信息督察科娄玉珍OA工作便笺,联系电话:3326165。
附件: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分解表.doc
校长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