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集中申请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的通知
根据新乡市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规定,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需由学校集中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个人凭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注册、登陆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报名学习相应科目,完成规定学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方可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2017-05-19 18:34:0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规定,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需由学校集中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个人凭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注册、登陆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报名学习相应科目,完成规定学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方可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
为做好我校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服务工作,请各单位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申领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5月23日-24日交到勤政楼308房间(人事处职称科),电子文档同时用OA系统发到人事处职称科孙俊领便笺。
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集中申请工作,每年度集中办理一次,希望当年需要申报职称的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务必及时上报材料。另外,此前已办理过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的老师,此次不用再提交材料;尚未领取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的老师请及时来领取。
特别提示:2017年5月(含)之前来校工作但尚未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的参照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此次均可申领。
联系人:孙俊领 李红英
联系电话:3326203
人 事 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