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立项项目结项与2016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立项项目结项与2016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2017-05-27 10:14:41
各学院: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立项项目结项与2016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检查,时间安排在6月2日之前进行。检查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中期检查方式及要求
①各学院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小组,由一名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检查小组人员的组成实行回避制度,各项目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小组成员。
②各学院向学生讲明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指导各项目组在系统内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一套(包括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等,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限定在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之后取得的成果)。
③学院检查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国家级和校级项目一并填写)。
④6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国家级项目《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套,《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文科楼206)。
2、结项验收方式及要求
①各学院成立项目结项评审小组,由一名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对结题项目进行结项评审,检查小组人员的组成实行回避制度,各项目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小组成员。
②学院检查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对学生提交的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结果汇总表》(国家级和校级项目一并填写)。
③6月6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级《河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结果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文科楼206)。
以上需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工作,届时教务处进行抽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国家级项目进行复评,对校级项目进行抽查。
联系人:秦豫皖0373—3326192
附件.rar
附件: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项评审指标体系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分表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河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告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结果汇总表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待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待结项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