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发挥志愿者在文明交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新乡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的通知》,现将我校开展此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2017-06-13 17:38:16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发挥志愿者在文明交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新乡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的通知》,现将我校开展此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秉承“互助 友爱 进步 奉献”的志愿精神,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为主题,动员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倡导文明出行风尚,培育文明交通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交通习惯,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成功构建平安、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8月31日
三、活动内容和具体安排
早、晚高峰期(早上7:20-8:10和晚6:00-7:10),在宏力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特殊时期,开展全天劝导,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6月14日、6月21日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6月28日、7月5日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7月12日、7月19日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7月26日、8月2日 化学化工学院
8月9日、8月16日 环境学院
8月23日、8月30日 生命科学学院
四、活动对象
各学院教职工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展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动员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要求推动建立参与志愿服务的激励措施,促进单位形成“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良好风气。并要围绕全市主题活动,到我校帮扶的钢厂1号、2号、3号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值岗志愿者都要着志愿者统一服装,拿“文明出行”劝导旗。
3.明确奖惩。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将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复查考评之中,对频繁被通报的单位,或因不是本单位职工值岗、不能进行有效劝导、在测评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将依照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将联合市创文指挥部将对上岗执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适时总结活动成果,评选出一批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单位要依据全市活动主题,自行策划、组织不同形式的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宣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信息简报形式发送至校文明办邮箱:hsddwxcb@126.com。联系人:刘吉磊 电话:3325089。
校文明办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