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工学院| 2017-06-13 11:42:43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项目
1.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6. 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讲座教授项目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5. 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三)青年学者项目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应按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和我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
(二)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内外引进、遴选优秀人才。
(三)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严把人选质量,做到优中选优,积极向学校推荐。
(四)关于保密要求。各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时予以说明。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请于6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9楼西北部),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1.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推荐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2.拟推荐人选申报电子材料,须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填写前请先人事处联系开通帐号事宜。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学科分组、书面申报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见附件,也可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下载、查询。
(三)联系人:王崇科 杜晓洁 ;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