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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 创办时间:1949年 主管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中国·河南·郑州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政法 官网: 学校代码:11788 邮编:450046 招生电话:暂无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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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河南警察学院部门预算公开

2010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河南警察学院,是我省唯一的本科层次的公安院校,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职能。学院是全额供给事业单位,2010年省公务员局批准学院在编在职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学院立足于为河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突出地域和行业特色。以本科教育为主,保留专科教育,适度开展继续学历教育,强化在职民警培训。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复合型公安高级专门人才。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河南警察学院| 2017-02-23 16:15:05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警察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警察学院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河南警察学院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警察学院概况

 

一、河南警察学院主要职责

2010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河南警察学院,是我省唯一的本科层次的公安院校,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职能。学院是全额供给事业单位,2010年省公务员局批准学院在编在职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学院立足于为河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突出地域和行业特色。以本科教育为主,保留专科教育,适度开展继续学历教育,强化在职民警培训。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复合型公安高级专门人才。

二、河南警察学院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警察学院部门预算仅包括河南警察学院本级预算,无院属单位预算。

1. 河南警察学院本级

第二部分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收入总计80905.6万元,支出总计80905.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83.3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以及自筹资金安排的基建投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收入合计809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88.9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4100万元;其它收入54850万元;上年资金结余结转4466.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支出合计809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9.2万元,占14.7%;项目支出69016.4万元,占8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488.9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049.6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以及专项资金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4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3845.9万元,占79.17%;医疗卫生(类)支出710.8万元,占4.06%;住房保障(类)支出609.2万元,占3.48%;科学技术(类)支出13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0万元,占7.79%;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万元,占5.7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警察学院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按计划安排教师出国访问考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计划购置2台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大幅削减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河南警察学院本级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本级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0905.6万元,主要保障学院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河南警察学院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800万元。2017年,河南警察学院拟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42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