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安排
(一)文化科目考试
文化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试《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考试《公共英语》)、专业综合(体、音、美专业为专业加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二)专业加试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各占50%),满分150分
2.音乐类专业考生专业科目(100分),视听练唱(4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加试(10分),加试科目不能与专业主科重复。
考试地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考生可登录艺行家app选择专业类别预约考试时间。
3. 体育类专业必考项目是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分数占比75%);专项考试为选考科目(分数占比25%)。总成绩150分。
考试地点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登封市大禹路146号)
二. 成绩公布与复查
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公布(6月25日),有疑问要求复查的考生应于6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地招生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复查结果。
三.志愿填报与录取
考生依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升本招生来源计划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志愿时,各志愿平行。
投档的规则:该专业全体考生按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当考生出档时,按照志愿填报顺序在前的学校依次投档。如果均以满额,则档案无法投出。
录取工作与高考提前批同时进行。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分别规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和毕业
1.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录取高校报到,按规定流程注册本科生学籍,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高校,编入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招生超过30人的专业,高校要进行单独编班。
2.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全国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
3.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许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