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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小豫老师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2019-04-25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更好地满足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本科阶段教育的愿望,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以下简称专升本) 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1.河南省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现实表现良好的普通专科在校学生;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并于2018年至2019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大学生士兵。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全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填写《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退役士兵填写《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2.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擅自更改学籍信息或个人其他信息者,均属于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其报考、入学资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学籍异动者,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务必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手续,不得影响学生专升本报名和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考试报名。省教育厅不统一组织专升本考生体检,新生入学复查是否体检,由高校根据需要自定。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考试课程

(一)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凡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且不能对照本科护理学专业安排专升本考试的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等专科专业,不得擅自安排招生。

(二)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详见《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另文下达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我省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继续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

三、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试《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考试《公共英语》)、专业综合(体、音、美专业为专业加试),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在统一高考时进行。

(二)录取。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统一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高校择优录取,并将《录取通知书》以可靠方式邮寄给考生本人。

凡在2019年不能按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和录取资格。考生所在高校务必在6月25日前将未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普招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考生所在高校负责。

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录取,继续实行单独录取,录取比例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不低于30%。各高校务必于2019年4月25日至30日携带退役士兵身份证、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政府综合楼D区826室)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五、入学、管理和待遇

(一)入学和管理。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原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本科学籍。新生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对未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高校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专升本专业招生超过30人的,高校应进行单独编班,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课程衔接教学和人才培养;确不具备单独编班条件的,可编入三年级同一专业教学班学习。

(二)待遇。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三)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高度关注。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专升本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设计,精心部署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必须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加强考试期间在校生管理,进一步规范专升本培训辅导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利益,齐心协力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确保全省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二)严格资格审查。考生所在高校是考生报名信息、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对每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业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县级招办要逐人认真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把好报名资格关;省招办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投档资格,把好投档录取资格关;高校要逐人认真审查考生的入学报到资格,把好入学资格关。凡在资格审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应依规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高校要及时向考生宣传我省2019年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和要求,确保2019届应届专科毕业生和其他在校学生全面、准确了解专升本报名、考试、投档和录取等政策信息。要耐心做好考试咨询服务,回答考生关切。要将我省实施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的政策宣传到全体在校学生,特别是要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人知晓政策、明白程序、了解要求,做到宣传工作精准覆盖。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涉考涉招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阳光高考”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禁令,扎实做好相关环节的工作。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设立监督电话(0371-69691252)和举报邮箱(hnzsbks@163.com),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违规招生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具体相关内容及表格请点击 http://www.haedu.gov.cn/2019/04/24/1556084102319.html

         

 

责任编辑: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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