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各占50%),总分为 150 分。
1.素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石膏像或静物;
2.色彩:静物组合或风景。
(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默写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或表现图文结合所描述的内容。
要求构图完整、饱满、合理、协调,技法熟练,线条疏 密适当、流畅,具有较好的质感、量感与空间感,色感良好,色调鲜明,色彩关系准确,和谐生动,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场内不设置桌椅,考生入场后对号进入考试区域 (120cm×120cm),须携带必备的画架(简易折叠式)、画 板或画夹、小画凳或小马扎(长宽高均不得大于 35cm)及相 关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色卡、书报等相关考试资料, 不得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2.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纸答题区 域规格:38cm×38cm,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或在卷面上喷洒定画液体。
3.素描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色彩只能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
二、音乐类专业(主科可选声乐、器乐的音乐类)
(一)音乐类专业(主科可选声乐、器乐的音乐类)考 试科目及分值:专业主科(声乐、器乐任选一门)90 分,视唱 60 分,总分为 150 分。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音乐类专业(主科可选声乐、器乐的音乐类)采取全省 集中考试、现场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全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1.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 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 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 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声音流畅,演唱自如,风格、语 言表现准确;乐感好,艺术感染力强;嗓音条件好,音乐优美,音域宽,力度大。
2.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 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 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 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
3.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 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 两个升号或两个降号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凭本人身份证、专业 准考证、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 到达考点候考室(区)准备考试,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 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考试顺序候考,迟到半小时者视为放弃考试。
2.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若需伴奏,考生应提前自备伴奏录音 U 盘,仅限于钢琴伴奏形式(通俗唱法不限),且 U 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 他内容,文件为 MP3 格式,文件名为考生号+考生姓名+曲目 名称,如“2441xxxxxxxxxx 张 xx 我爱你中国 ”,若临场考试因异常情况不能播放,考生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3.视唱与专业主科为同场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作自 我介绍,先到地面红色“十 ”字标识中心位置进行视唱考试,然后到地面黄色区域进行主科考试。
视唱科目,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平板电脑现场抽题并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 1 分钟,考试视频录制时间为 1 分钟。
声乐主科考试,可进行 20 秒的伴奏试音,调至合适音 量后,伴奏音乐从头播放。多段歌词只演唱一段,反复部分不唱,直接进入结尾,声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
器乐主科考试,考生应提前自备乐器(除钢琴外),且 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调音须在候考时完成。考试时曲目重 复部分只演奏一遍,时间较长的曲目,可选择能够展示考生 水准的片断组合演奏,除打击乐器(板鼓、排鼓、小军鼓、 架子鼓)考生可自备伴奏录音和播放设备(不得使用手机播 放),其他乐器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录音。器乐主科考试时间 不得超过 4 分钟,考场有倒计时提醒,考生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4.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三、舞蹈类专业(主科选舞蹈的音乐类)
(一)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舞蹈专业考试分为 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网上填写考试信息时任选其 一,考试科目均为剧目表演和基本功,剧目表演 90 分,基本功 60 分,总分为 150 分。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舞蹈类专业采取全省集中考试、现场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全省集中评分、 网上公布成绩。
1.艺术舞蹈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软开度的能力、技术 技巧动作的数量和质量、选跳剧目片段的难度以及作品表现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形体观察、软开度(两边的竖叉、 横叉;下腰)、搬腿(分别搬前、旁、后腿) 以及跳、转、 翻的基本技术技巧动作组合,女生动作如: 四位转、平转、 大跳、点翻、 串翻、倒踢紫金冠等,男生动作如:双飞燕、旋子等。
剧目表演测试要求考生剧目片段自选,剧目体裁包括:
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 当代舞等。
2.国际标准舞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是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基本功)。 芭蕾基训(基本功)测试为软开度(左右腿下横叉、竖叉、 下腰)、控制(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并控制)、旋转(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
剧目表演为作品表演测试。 即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作 品,考场根据考生约考时选报的舞种随机播放舞曲, 自选舞作品为标准舞系(摩登舞)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单人舞蹈。
3.舞蹈考生基本功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剧目表演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2 分钟。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凭本人身份证、专业 准考证、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 到达考点候考室(区)准备考试,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 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考试顺序候考,迟到半小时者视为放弃考试。
2.基本功考试时,女生穿吊带体操服、丝袜、盘头;男生穿练功裤、短袖练功衫。头发和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剧目表演考试时,考生自备服装。
3.艺术舞蹈考生应自备音乐伴奏 U 盘,U 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 MP3 格式,文 件名为剧目表演名称。如临场考试因异常情况不能播放,考生可直接展示,不影响评分。
4.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
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5.艺术舞蹈考试顺序为:
(1)考生进入考场后站在地面红色 “ 十”字标记中心位
置面向正前方摄像机(即 1 点方向),舞蹈体态站立 2 秒;
(2)软开度:面向 1 点方向完成搬(抱)前腿和旁腿; 侧身站完成搬(抱)后腿;面向 3 点或 7 点方向下竖叉—转 横叉—下竖叉(反面);起身站立后面向 3 点或 7 点方向下大腰;
(3)技术技巧:考生完成跳、转、翻等移动技术技巧动作。 女生的动作如:点翻、 四位转、平转、大跳、倒踢紫金冠、串翻等;男生的动作如:双飞燕、大跳、旋子等;
(4)剧目表演:考生自选剧目体裁进行展示。
6.国际标准舞考试顺序为:
(1)考生进入考场后站在地面红色“十”字标记中心位置面向正前方摄像机(即 1 点方向),舞蹈体态站立 2 秒;
(2)软开度:面向 1 点方向下竖叉-转横叉-下竖叉(反面); 起身站立后转向 3 点或 7 点方向下大腰(每次动作 10 秒内完成);
(3)控制:面向 1 点方向完成控前腿 —控旁腿 —控后腿(每次控腿动作不少于 3 秒,不超过 6 秒);
(4)旋转:面向 1 点方向完成芭蕾四位转(左右方向均可),不少于两圈,旋转结束后保持结束姿态不少于 2 秒;
(5)连续平转,如考生选择左侧旋转,考生应位于面向主 机位 1 点方向的场地右侧边缘中间位置起始,反之亦然。连 续平转应不少于 5 圈,旋转结束后应有旋转收尾动作及相应结束姿态;
(6)剧目表演为作品表演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 作品,考场根据考生选报舞种随机播放对应舞曲, 自选舞作 品为标准舞系(摩登舞)或拉丁舞系中的任意一支舞蹈(考生不准带舞伴)。
7.基本功和剧目表演考试分场进行,先进行基本功考试, 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基本功原地技术技巧在地面红色 “十”字标识中心位置完成,基本功移动技术技巧在黄色应 试区域内完成,要求从考场后侧角向场地对角方向移动,或从考场一侧向另一侧移动,不得前后移动。结束后考生离场回到候考室,可根据需要到更衣室更换服装。待本组考生基 本功考试全部结束后,再次入场进行剧目表演考试,考试时
8.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