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现将申报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信阳学院| 2017-09-06 20:14:50
现将申报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工作和学习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校学生。曾获“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组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2.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4.在实施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项目科技创新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在广大青少年中具有较大影响者。
5.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获得省部级科技类荣誉者优先参评。
(二)学生组
1.在校本、专科学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在科学和科技领域中,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4.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参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者;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三)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1.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者。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3.直接指导或参与青年组、大学组两个组别中任何一个参评项目并入围奖项初选的者。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切实把基层单位、科研一线的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和成果推荐出来。
(二)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成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筛选、认真考察、优中选优,确保作品质量。申报奖项的内容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务于10月10日前上报《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并提供所获奖项、专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3份报至团委周扬老师处。
附件: 2017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