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米教育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 创办时间:2008年 主管部门:哈尔滨理工大学 所属地区:山东 威海 荣成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理工 官网: 学校代码:2627 邮编:264300 招生电话:0631-7595111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 查看地图

点评 123

关注 3251

浏览 

关于我校2017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校发[2009]167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09]168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校发2012[1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 2017-09-08 08:19:34

学校各部门: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校发[2009]167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09]168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校发2012[1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培育省级和国家级标志性成果。

二、申报原则

本次项目申报人员要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原则上按照以下分工定位申报:

(一)学校管理层面或职能部门:立项定位在学校运行机制、学校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

(二)学院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团队:立项定位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团队培育及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用”合作运行模式研究等方面。

(三)教师:立项主要定位在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课程资源建设研究等方面。

(四)对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并具有良好研究基础的青年教师,予以重点鼓励,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推荐(在汇总表中备注一栏填“青年”)。

三、申报条件

(一)凡是在我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均可申请立项。项目负责人与主要合作者不超过5 人。

(二)凡属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均可申请立项,具体包括:

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实验技术,计算机辅助教学;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测评及评估,教学质量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组成员应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实际工作,具备项目研究所需要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和经验,有基本的研究工作条件和时间保证。不允许挂名,项目如果批准立项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

 

(二)过去已经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允许重复立项。

 

(三)为了保证项目的研究质量,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项项目,不允许同时承担两项或两项以上项目。

 

五、具体程序

 

(一)项目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一定要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然后按一式三份上报。

 

(二)各学院、部、处、中心对所报项目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各学院、部、处、中心要将申报立项的各类项目按推荐顺序排序汇总,项目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排序汇总表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电子稿发至hlggjs@163.com)。

 

(三)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学院、部、处、中心所报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学校组织校内专家组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正式确定为2017年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六、时间安排

 

(一)荣成学院各系部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推荐申报立项项目排序汇总表请于9月25日前报教学督导与高教研究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稿。

 

(二)10月9日—10月13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审查。召开校内专家组评审会议,对立项项目进行审批,确定正式立项项目。

 

七、项目管理

 

(一)项目批准后,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处、中心要认真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督促,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与完成。学校也要组织中期检查,对于开展不好的项目,要撤消立项资格。

 

(二)对于正式立项的项目,项目完成后,要撰写结题报告和提供结题所需的佐证材料,经所在学院、部、处、中心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验收。

 

(三)对鉴定或评审验收的教学成果,根据成果的水平及推广价值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卢江 代德伟 86390307 86390805

 

办公地点:西区新教学主楼E2015室

 

附件:

 

1.《2017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7090830342366.doc

 

2.《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7090830360068.doc

 

3.《申报2017年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排序汇总表》/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7090830378536.xls

 

4.《关于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的相关问题答疑》/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7090830393082.doc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