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工作纪律和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现就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 2017-09-29 09:44:00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现就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行政管理、教辅和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专任教师必须认真完成学院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课、停课等。要按时参加学院或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事因病不能出勤者要事先请假,提交书面请假条,并及时销假,请假和销假按照院发[2016]46号规定执行。
4、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5、学院将组织对各部门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考勤不严、管理松散的部门将予以通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严格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校发[2007]63号)进行处理。
组织人事部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