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月24日,学校下发《关于认真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机关部门党支部、各直属党支部,以及各党总支(分党委)下设的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等基层党支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聊城大学官网| 2017-02-15 15:53:55
1月24日,学校下发《关于认真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机关部门党支部、各直属党支部,以及各党总支(分党委)下设的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等基层党支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要求,机关工委、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其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实践,作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检验,摆上突出位置,精心谋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要准确把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政策规定、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等,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
(审稿高金华 编辑陈升磊 编审王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