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的安排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打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基础,不断激发广大师生员工文明创建积极性,为学校“示范校”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关于考核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工作安排,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洛阳理工学院| 2017-03-15 11:25:00
各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打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基础,不断激发广大师生员工文明创建积极性,为学校“示范校”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关于考核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工作安排,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1.2015年—2016年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2.2016年职工文明奖发放达标情况。
二、考核时间
3月14日—3月31日,具体安排按照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进度表进行(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一)二级单位文明建设情况
1.单位自评。二级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填写自评得分表(见附件4)并按要求交考核组。
2.学校考评。学校组成考核组(见附件2),依据测评体系,按照教学院(部)、机关教辅后勤产业两个序列进行考核,主要环节如下。
(1)集中汇报。集中听取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内容是单位开展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汇报时间,教学院(部)不超过8分钟,机关教辅后勤产业不超过5分钟(最后一分钟给予提示,时间到汇报自动停止)。考核组根据评分标准填写集中汇报评分表(见附件3)。
(2)现场考核。考核组按照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的方式根据测评体系(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特色指标、扣分项,详见12月22日校园网通知)进行现场考核,填写现场考核评分表(见附件5)。
(3)问卷调查。随机抽取被考核单位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各二级学院随机抽取学生10人,教工5人;其他单位随机抽取教工5人(教工人数在5人以下的,全部参加)。
(二)职工文明奖发放达标情况
二级单位按《洛阳理工学院文明奖发放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时间跨度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文明奖发放达标自评表(见附件6)按考核进度表要求报送校文明办。
四、计分办法
集中汇报、现场考核、问卷调查分数均为100分,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总分。
总分=集中汇报分数×20%+现场考核分数×70%+问卷调查分数×10%
集中汇报分数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现场考核分数由考核组根据测评体系计算;问卷调查分数根据平均分值计算。
五、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梳理和总结两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2.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考核组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核,公平公正,统一标准,真实反映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3.精简节约,提高效率。考核本着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原则,精简程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从简从严完成考核工作。
4.留存资料,持续提升。二级单位要注重对活动资料的留存,认真总结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持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其中,2016年创建资料按照考核进度表的要求报送学校文明办(填写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7)。
附件:
1.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进度表
2.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组
3.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集中汇报评分表
4.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自评得分表
5.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现场考核评分表
6.2016年文明奖发放达标自评表
7.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归档材料清单
8.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格式
校文明办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3,6-8
附件4自评得分表
附件5现场评分表
作者: 校文明办
来源: 校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