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招聘人事代理形式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洛阳师范学院官网| 2017-02-16 10:07:17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要求 |
财务管理 |
7 |
4男3女 |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税收学等;
3.具有两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为稳定人才队伍,我校已引进博士的配偶,年龄放宽至1977年1月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聘任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
2.聘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学校在编在职人员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nu.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2月28日。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信息一律不予接受。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见本方案附件),按照系统要求真实填写《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请扫描后做附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以进入笔试阶段。笔试人员名单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nu.edu.cn/)上公布。笔试人员在参加笔试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确认,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从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工作经历证明;
5.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男女分别排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法规、职业道德等反映高校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岗位认识和职业规划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未到场者,面试成绩为零。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违纪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学校签订固定聘期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影响应聘,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79-68618061 杨老师(人事处)
0379-68618233 王老师(财务处)
0379-68618148 陈老师(审计处)
监督电话:0379-68618037 纪委办公室
0379-68618538 监察处
洛阳师范学院
2017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