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参加教育部举办的2017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洛阳师范学院| 2017-02-28 10:05:59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参加教育部举办的2017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2016年立项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慕课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建设组成员,2016年入选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培训经费从课程建设经费或资助经费中支出。
2. 承担课程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申请参加培训时,须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培训经费由教学单位支出,教务处备案。
二、培训方式
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等进行,分为同步培训和在线点播培训。同步培训是固定时间实时开展的培训,包括网络直播培训和面授培训(具体课程及参训方式见附件1)。在线点播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通过网络进行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 具体课程见附件3),本期计划新增了在线点播培训课程(含自选组课专题)237门。同时,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安排网络直播讲座,作为上述培训课程的补充,往年已参训学员可登陆个人学习中心自主收看(具体讲座见附件2)。
参加上述各类培训的教师需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移动学习APP(教师发展在线)或微信公众号(enetedu)上提前注册报名,具体培训信息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三、培训证书
经教学单位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可获得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对参训达到一定标准的教师,可获得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具体标准参见网培中心发布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将接受其培训的经历,记入档案。网培中心各地分中心和各地区业务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微信公众平台:“全国高校教师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网络培训中心” 训计划通知(网络版)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培训,推荐教师参加培训名单(附件4)请于3月8日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话:68618072、联系人:孙老师、翟老师)。
附件:1.同步培训课程表
2.网络直播讲座表
3.在线点播培训课程表
4.2017年上半年教学单位推荐教师参加网络培训名单
教 务 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