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南开大学| 2017-02-20 16:54:16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全日制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读博士研究生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
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询具体要求和下载相关材料:
博士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article/726
硕士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article/739
二、申报说明
申请人于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注: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请务必于2017年3月2日-3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联系方式: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受理单位为人事处,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受理单位为研究生院。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咨询:人事处 樊老师
电话:85358620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在读硕博研究生申请咨询:研究生院 张老师
联系电话:23502548
地址: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8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