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西北大学| 2017-07-08 14:57:58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单位:西北大学财政研究院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
招聘人数:不超过5名;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经济类。
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事处网站)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或在工作单位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3.2017年应届硕、博士毕业生;未办理过改派且能够重新派遣的硕、博士往届毕业生。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4.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5.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http://www.nwu.edu.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8日至7月31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以一个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报名表及其他材料应均为扫描件。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姓名+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上传后还须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者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西北大学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各个学历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的扫描件。
上述报名表及证书原件待参加单位考查时带来审验。
(三)审查考核(2017年8月1日至8月3日)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进入招聘单位考查环节的人员名单。审查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5倍的,酌情减少招聘计划。
(四)招聘单位考查(2017年8月4日至8月13日)
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审验报名资料原件,并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五)学校笔试(2017年8月14日至8月17日)
学校组织单位推荐的人选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六)确定人选
根据“单位考查成绩×70%+学校笔试成绩×3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排队,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七)学校公示
在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身体检查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综合成绩从公示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四、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西北大学通知公告,并保证手机畅通。
联 系 人:杨军
报名邮箱:85157452@qq.com
联系电话:029-88308322,15991788595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积极应聘!
西北大学人事处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