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年标准化教研室建设 验收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南理工院文〔2017〕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现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将于近期对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现将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南阳理工学院| 2017-10-23 08:59:15
各教学院(部):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南理工院文〔2017〕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现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将于近期对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现将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院自查
1、自查方式:各教学院(部)成立评估小组,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教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教务科研办主任、院学术及教学委员会委员担任(评估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评估小组依照各教学院部所制定的指标体系到每个教研室进行验收打分。各教研室主任做自评汇报,并按指标体系提供支撑佐证材料,供评估小组查阅。评估小组组员分别打分,并形成评价反馈意见表,明确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以便于各教研室进一步整改。
2、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在10月25日前,各教学院部把打分表及自评报告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101室,并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1575186723@qq.com。
3、联系人:李萌 0377—62073870
二、学校验收评估
1、验收方式:学校届时会对各教学院(部)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开展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审查验收报告、自评分表及实地查验相关支撑材料等方式进行,请相关单位及时准备。
2、验收时间: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将于每学年进行达标验收,请教学院(部)认真对待,形成常态化机制。
南阳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