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选派工作,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现公布2017年下半年志愿者岗位需求并组织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南阳师范学院| 2017-02-23 13:41:54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选派工作,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现公布2017年下半年志愿者岗位需求并组织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7年下半年新选志愿者岗位2266人,其中,优先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1543名孔子学院志愿者(详见国家汉办官网通知中的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723名普通志愿者(详见国家汉办官网通知中的附件2)。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1.2017年7-9月赴任的孔子学院志愿者岗位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须在2017年2月17日至3月7日期间报名(考试时间为3月25日至26日)。
2.2017年下半年赴任的普通志愿者岗位及部分孔子学院志愿者岗位须在2017年2月17日至3月27日期间报名(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
(二)报名对象
2017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1.2017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
2.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4.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6.年龄原则上在22-50周岁之间。
(四)报名程序
1.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 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提交至河南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或部属高校审核后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
6.国家汉办综合评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候选人)。
在线报名时,须注意不同岗位的不同报名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会得到通知,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三、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2017年下半年志愿者岗位考试时间将在2017年3月25日至26日和4月15日至16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任期结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同一国家任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八、材料报送
1.报名者请于3月1日前完成2017年7-9月赴任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材料上报;
2.请于3月15日前完成2017年下半年赴任的普通志愿者岗位及部分孔子学院志愿者岗位材料上报;
3.报名者所有申请材料,请于3月15日前送至我校中区行政楼国际交流合作处S413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3525121。
附件请到国家汉办官网下载 http://www.hanban.org/news/article/2017-02/16/content_672895.htm
国际交流合作处
院长办公室
201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