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四类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2017年度教育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申报条件,我校可申报的专项项目为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四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官网| 2017-02-03 18:28:16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教育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申报条件,我校可申报的专项项目为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四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和限项要求: (一)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我校限报2项。 (二)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我校限报2项。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本次项目分为: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0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每类限报2项,我校限报4项。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不限项。 二、申报条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连续2年(本次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的申请人需填写《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于2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hyf@ouc.edu.cn,由学校进行筛选。 (二)2月14日下午15点前文科处将筛选结果、后期申报事宜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每一位申请人。 (三)2月22日——2月24日中午12点期间所有专项项目申请人将最终电子版申请书(只发申请书电子文档、文档名为申请人姓名、不要设置密码、不要在2月22日前发送)发送至hyf@ouc.edu.cn。 (四)文科处在2月26日下午5点前回复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申请书,并自行上传申请书电子版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五)接到修改意见的教师于2月27日下午5点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发送至hyf@ouc.edu.cn,文科处在2月28日下午5点前回复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申请书,并自行上传申请书电子版至申报系统。 (六)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按照要求签字后于3月6日9:00——16:00集中报送文科处,纸质版本与最终电子版不符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各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项目指南(见附件2)。 联 系 人:侯玉峰 文科处
邮箱:hyf@ouc.edu.cn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