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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为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7-03-04 17:22:49

各系(部):

为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6日至10日,以系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安排

主要包括上学期期末工作(课程总结、成绩登录、试卷归档)的完成情况;本学期教学任务(任课教师、教材、实验/实训课程)的落实情况;教学条件(教室、机房、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的准备情况;新教师备课情况等。

(二)教学文件

主要包括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表、实验/实训课教学安排的编制情况等。

(三)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状态、教师到课情况、课堂运行状态,特别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一)系(部)自查

1.各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教学安排、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和教师备课情况进行检查,教研室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1),交所在系(部)审核;各系(部)汇总教研室填写情况,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系(部)期初教学自查总结》(附件2)。

2.各系(部)要重点抓好开学初的考勤工作,深入班级,检查教师、学生的到课情况,抽查课堂教学质量,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3.自查结束后,各系(部)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3月15日前将上述2份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坤元楼207室)。

(二)学校检查

1.教务处将对新学期第一周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师到课、学生出勤及教学设备运行情况。

2.教务处组织督导组对上学期教学材料及期末试卷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对上学期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将上学期存在的问题彻底解决。

2. 各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进行集体备课、说课等教学活动。

3. 各系(部)督促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相关规定,规范填写各项教学文件,保证教学文件齐全规范。

附件:1.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表.rar

2.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系(部)期初教学自查总结.rar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