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法学院在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近日,经济贸易法学院与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举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签约仪式。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唐倩与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伊峰分别代表双方在《山东政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上签字。明确了双方的合作领域与方式,并就依托实践教学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与目标达成共识。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2017-02-22 18:43:02
近日,经济贸易法学院与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举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签约仪式。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唐倩与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伊峰分别代表双方在《山东政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上签字。明确了双方的合作领域与方式,并就依托实践教学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与目标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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