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双学位招生简章
山东政法学院是山东省内唯一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的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拥有悠长的法学教育历史,开展的法学教育涵盖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等多个层面,法学专业是学校的重点建设专业,也是山东省特色专业。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2017-03-13 20:41:10
一、法学专业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山东省内唯一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的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拥有悠长的法学教育历史,开展的法学教育涵盖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等多个层面,法学专业是学校的重点建设专业,也是山东省特色专业。
我校法学专业建有两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证据鉴识实验室为“十二五”省级重点实验室,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为“十二五”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刑法学、经济法学为“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是山东省唯一同时获批三重点的专业。法学专业所有核心课程均为校级精品课程,其中29门课程为山东省精品课程或司法部精品课程。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高,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考研通过率一直稳定在25%以上,公务员考试与选调生考试通过率稳步提高,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左右。毕业生因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二、培养模式
1、招生计划: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单独编班,招收学生100人。
2、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法学专业双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证书及其他有关事项。此外,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的所在学院的一切关系。
三、选拔方式
1、招生对象
2016级非法学类专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报名条件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均65分以上。
3、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4日——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名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生所在学院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山东政法学院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
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汇总并填写《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3月22日前将《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送教务处林金香老师。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00人,教务处将根据综合成绩从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录取。
凡学生填报《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成绩造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5、录取交费注册
教务处将根据学生考试情况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少于30人不开班。录取名单于2016年4月4日予以公布。录取学生到学校财务处交学费后到教务处进行注册。
6、授课周期与时间安排
学制两年半,从本学期开始,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上课。修读法学专业双学位的学生须在原专业毕业前修满学分。
四、收费标准
法学专业每学分为80元,共62学分,合计4960元,两次交清。本次交费2480元。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相同或类似课程考试分数达到规定要求可以免修,并免除相应学费。重修、补考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类别及授予学位
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学习,并在原专业获得学位者,授法学学士学位。
六、培养方案(见附件3)
七、特别说明
根据目前了解的信息,作为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8年起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进行变革,其报考学历学位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修读法学双学位是学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举措,但可能无法报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请报名时慎重考虑!
联系老师:林老师,
电 话:88599779
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