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档案审查、工资关系核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全脱产人事(学籍)档案转入我校的应届考取的研究生,全日制全脱产人事(学籍)档案关系、工资关系均转入学校的非应届考取的研究生,才能享受学校有关奖助学金。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山东科技大学| 2017-09-13 08:35:11
研工字〔2017〕17号
各学院: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全脱产人事(学籍)档案转入我校的应届考取的研究生,全日制全脱产人事(学籍)档案关系、工资关系均转入学校的非应届考取的研究生,才能享受学校有关奖助学金。为做好2017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核查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原则上都须转交其入学前的人事(学籍)档案,并完备和齐全。本科为“定向生”培养的应届考生应办理完结解约合同。
二、全日制全脱产非应届考取的研究生才转交其“工资关系”。有如下三种情形:
(1)单位正式出具的工资转移关系证明,盖报考时原所在单位人事公章。
(2)私企等单位出具的离职或解聘合同,盖报考时原所在单位(人事)公章。
(3)其他没有参加工作的非应届考取的,提供由本人和导师共同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
研究生确实本科或硕士毕业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工作,但还是必须提供相关纪实性的陈述证明材料,最后承诺本人确实没有参加工作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采取伪造、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工资关系和档案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与处理和处分。
三、人事(学籍)档案的核查和整理
1、依据2017级研究生录取、报到情况,对新生档案逐一核查,清点份数,认真核对档案信息。对缺失或遗漏档案材料的要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并督促其尽快补齐,对无法补齐的,要做好记录并留好凭证;对虚假档案或档案中的虚假材料要进行甄别(特别是党员组织材料);对破损或已经拆封的学生档案原则上不予接收。
2、将档案中不属于档案装填材料的各类证件原件(例如:团员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奖状、毕业证、学位证等)退还给学生本人,并做好记录。
3、在查阅无误的新生档案中填装“研究生登记表”(A3页面)、“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对无档案人员建立新的学籍档案(袋),以备读研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避免丢失。
4、所有2017级研究生档案核查、整理、建档完毕后,按学号对档案编号,在每份档案袋正面右上角注明 “学号+专业+姓名”,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归档,妥善保管。对重名学生的档案,要进行特别标注,慎防档案材料混淆。
5、档案核查结果要通过班级和支部向全体新生公示《2017级研究生档案信息一览表》(附件1)《2017级研究生档案未到信息一览表》(附件2),对核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逐个落实,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妥善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1、档案是记录研究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资料,也是其未来发展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研究生工作人员做好研究生工资关系的登记和档案的审查、整理及管理工作,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
2、请各学院于10月16日16:00前将《2017级研究生档案信息一览表》《2017级研究生档案未到信息一览表》(附件1、2)经学院党委盖章后交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信箱:sdkdygb@126.com。地址:办公楼209室,电话:86057846,联系人:贾强、侯超、李昂。
3、10月16日以后到校的档案和工资关系证明,学院应及时向研究生工作部反馈,并提交档案到校证明(附件3)。
4、研究生工作部将检查各学院研究生档案核查、整理、管理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核发各类奖助学金。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