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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与山东理工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月24日,山东省科技厅与山东理工大学签署协议,共同推进山理工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为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发展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示范和样板,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山东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吕传毅、校长张铁柱,淄博市副市长杨洪涛等出席协议签字仪式,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与山理工副校长邹广德代表双方签署了《开展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协议》。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2017-02-26 16:38:48

省科技厅与山东理工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山东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再放大招!

2月24日,山东省科技厅与山东理工大学签署协议,共同推进山理工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为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发展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示范和样板,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山东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吕传毅、校长张铁柱,淄博市副市长杨洪涛等出席协议签字仪式,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与山理工副校长邹广德代表双方签署了《开展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协议》。

此次厅校双方将在建立科研项目管理新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推进校城融合发展以及允许高层次科技人才自主选题、自主确定研发团队并给予持续稳定扶持等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提供借鉴。一是建立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新机制。重点在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间接费用使用、受委托开展科研项目取得的社会资金管理、结余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适合高校创新发展需要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激发高校的创新活力。二是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推动山理工与市、县(市、区)政府、科技园区、特别是企业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依托学校相关院系与大企业建立创新研究院,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和难题布局学校科研方向和重点课题;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支持根据产业和区域发展需要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科技成果系统化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服务;探索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知识价值的有效方式,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等方面先期开展试点,调动科研人员研发和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新方式。对重点培养的科技领军人才实行首席科学家(PI)管理服务方式,赋予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人财物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允许自主组建科研团队,配备工作助手。优化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提高职称评审中授权发明专利、受委托开展科研项目取得的社会资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权重,设立一定比例技术转化型的高级技术职称岗位,提高科技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设立流动工作岗位,吸纳企业研发人员到高校中参与教学、科研和联合培养学生等工作。

根据协议,省科技厅对山理工根据企业需求布局的重点科研课题和科技领军人才自主确定的科研项目,择优分类纳入省科技计划管理;对实行首席科学家(PI)模式管理服务的科技领军人才,试点组建创新工作室,对其中符合博士基金资助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列入省博士基金计划进行支持;在山理工布局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并将符合条件积极向国家推荐;推动有产学研合作需求的市、县、科技园区和科技型企业加强与山理工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工作人员和技术转化型科技人员培训力度。山理工将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学校创新发展和争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力予以推进,并将试点成功的改革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形成科研创新改革的有效经验做法,努力成为省内高校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在随后举行的科研工作座谈会上,刘为民厅长一行与山东理工大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科研人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签字仪式前,刘为民厅长一行到山东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山东省智能电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淄博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山东省清洁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大红炉众创空间等进行了实地调研。

(科技信息报 2017-02-26)

责任编辑: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