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22 10:51:38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拟申请人员必须通过校内基本信息采集获取网上申报资格。
2、申请人(含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具有全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3、申请人必须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文件规定,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
4、高等学校聘任的具有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仅限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申请学科必须根据标准目录结合教学任务书正确填写,学科名称和代码须对应。申请学科要求与教学任务书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申请学科。
6、申请人参照材料样本(见附件1)整理相关材料,申报学科及代码见附件2。
二、操作步骤
1、师大编制老师:
请按照《2017年上海师范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实施意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和步骤操作(见师大校园网通知),于6月28日15:00前将《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预报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shizi@sitsh..edu.cn,9月22日15:00前并将申请所需所有纸质材料交至旅专1号行政楼303。
2、旅专编制老师
6月28日15:00前,基本信息采集,申请人将《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预报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shizi@sitsh.edu.cn;
9月1-10日,申请人本人网上申请(网址:www.shehr.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务必注意时间。
9月5-14日,申请人本人根据网上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申请材料,并现场拍照(领取三门课合格证时已拍照者无需再次拍照);
10月-11月,申请人本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指定的时间下载测试证,并根据测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
11月份,申请人本人根据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
2018年1月,申请人本人根据相关通知自行领证,并将密封材料送交组织人事处存档。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上海旅专2017教师资格申请操作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第一步“基本信息采集”在校内进行,其他工作均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负责组织,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申报教师关注www.shehr.cn网上公告及系统内提示。
联系人:王翠娟 联系电话:57126204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