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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工学院 创办时间:1998年 主管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中国·河南省·商丘市 类别:民办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工科 官网: 学校代码:13500 邮编:476000 招生电话:0370-3020667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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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工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学[2007]18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独招生章程。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商丘工学院| 2017-03-07 1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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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学[2007]18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名称:商丘工学院  国标代码:13500

第二章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报考商丘工学院的优势

    优势一:原外交部长李肇星担任学校名誉校长,为学校学子国外深造及境外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优势二:专科生在本科院校就读不仅享受本科教育资源和人文环境,而且专升本机会多,比例大,还可以在校期间专本套读,毕业即可实现双证在手。

    优势三:大学生最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张大学毕业证,掌握扎实的职业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学校除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课程外,还开设有汽车驾驶、信息处理、艺术欣赏、阅读赏析、外语应用、沟通交往、创新创业“七项能力”培养特色课程,打造一专多能,一人多证的应用型人才。

    优势四:多条助学途径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自愿到校企合作单位实践,可获得2-3万元的报酬;学校成立爱心基金会专门对贫困生资助,贫困生除享受国家的助学金、无息贷款政策外,还可获得该基金会的生活补贴;学校后勤服务公司每年可提供500人以上的勤工助学岗位供贫困生课余工作。

    优势五:学校近40个各类学生社团,学生可根据自己特长选择社团,满足自身发展空间。

    优势六:学校121家稳定的就业和实践实习基地,全方位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大大提高学生的就业率,为毕业生提供专业化的就业指导和培训,提供就业跟踪服务。

第四章  招生范围、条件及专业计划

1.范围:河南省。

2.凡已取得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3.凡已参加河南省2017年对口升学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办官网公布为准)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生·年)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

2

8000

2

建筑工程技术

180

3

6500

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80

3

6500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0

3

6500

5

会计

60

2

8000

6

市场营销

60

2

8000

7

护理

200

3

8000

8

物流管理

180

3

6500

9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40

3

6500

10

商务英语

60

2

8000

11

电子商务

60

2

8000

12

艺术设计

100

3

6500

13

工程造价

160

3

6500

14

软件技术

60

2

8000

15

康复治疗技术

150

3

8000

16

助产

150

3

8000

第五章  报名须知

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前考生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商丘工学院代码6205。为避免网站拥堵考生须及早填报单招志愿。为及早做好确认准备,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后须电话告知学校招生处,联系电话:0370—3020999。

考生务于4月8日到校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考务费100元,不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4月9日8点半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1.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考试由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地点设在商丘工学院

   2.考试日程安排: 

 

   

考 核 内 容

4月9日上午

8:30—10:30

文化知识

4月9日上午

11:00—12:30

职业技能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3.加分项目:符合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的加分条件的学生适当加分。

    4.录取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下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有关说明

 1.单独招生是国家教育部授权骨干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2.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报考专业不受限制(高中学生不受文、理科限制,中职学生不受对口专业限制)。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5、11、12、13、15、29、69路公交车商丘工学院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370-3020999   传真:0370-3020799

    学校网址:http://www.sstvc.com  

    招办邮箱:sqgxy6205@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