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17 年度拟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办发〔2014〕19号)、《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管理的通知》(鲁宣发〔2014〕28 号)和《枣庄学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对外基金资助管理办法》(枣院党字[2015]42号)精神,根据全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表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枣庄学院| 2017-02-24 20:01:41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办发〔2014〕19号)、《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管理的通知》(鲁宣发〔2014〕28 号)和《枣庄学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对外基金资助管理办法》(枣院党字[2015]42号)精神,根据全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表格要求,认真组织填写本单位拟于 2017年度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情况,并于2月27日前将活动情况表(附件)报宣传部综合楼1915室。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发 至 邮 箱 : zzxyxcb@163.com。 未申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再审批举办。
联系人:崔新明
联系电话:86786
附件: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情况表
宣传部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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