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教贷〔2005〕712号文件中关于对高校资助工作开展考核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校评估考核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资助考核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本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努力推动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上报内容
(一)宣传教育:
1、两节课活动的开展情况 : 按照要求在每学期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利用课堂授课的方式向学生宣讲资助政策、讲解国家或学校设立资助项目的申请及具体办理等相关知识,要求每学期不少于2次宣讲活动。提供2015年、2016年开展课堂宣讲的材料、记录、宣传报道文字材料以及图片等证明材料。
2、参与国家及我省组织学生资助相关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参加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及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学生诚信、感恩、励志、政策宣传等相关主题教育活动。提供2015年、2016年开展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自行组织的资助政策宣传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等活动开展情况。提供2015、2016年开展各种活动的正式材料及记录、宣传教育文字材料、宣传报道文字材料以及图片等证明材料。
4、树立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知恩图报、成长成才典型情况:挖掘并宣传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回馈社会的宣传报导情况。提供2015年、2016年国家、省级、市级媒体或校内媒体报导相关证明材料。
5、资助工作媒体宣传报导情况:提供2015、2016年院部资助工作正面新闻被新闻媒体或学校网站、校报等报导(含被教育部或省级学生资助网站、简报上专题报导)材料。
(二)困难学生认定
1、认定程序规范:困难生认定是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其中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的学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总人数的10%,且学生成员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组成比例适当。提供2015、2016年困难生认定程序和办法的有关规定、院系年级认定小组的人员构成名单材料。
2、困难生名单公示:院系按照规定公示困难学生名单5个工作日,并且院系和学校应在各自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名单进行答复处理。提供2015、2016年公示、处理的记录材料。
(三)各项资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
1、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程序规范情况: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规范,获助名单是否按照规定由学校及院系各公示5天。提供2015、2016年相关证明材料。
2、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实践活动情况:提供2015、2016年相关证明材料。
(四)附加评价部分:
1、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研究情况 承担学生资助工作课题研究,结项后,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内工作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生资助方面研究论文、在CN级刊物上发表学生资助方面研究论文、公开发行著作一部。提供2015、2016年课题或论文的完整复印件。
2、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资助相关主题教育活动获奖情况:获得团体奖或个人奖。提供2015、2016年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3月23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稿发送至zzzx@xcu.edu.cn或直接通过QQ离线发送。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