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医疗补充保险人员报送报销补助材料的通知
凡是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17年度医疗补充保险的教职工和在校大学生,自2016年9月1日至今因病住院的人员,请携带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章)、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A4纸)、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A4纸)、因意外事故住院需提供病历复印件,速到后勤管理处医保科办理住院补助报销。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新乡学院| 2017-02-28 15:54:03
各单位:
凡是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17年度医疗补充保险的教职工和在校大学生,自2016年9月1日至今因病住院的人员,请携带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章)、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A4纸)、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A4纸)、因意外事故住院需提供病历复印件,速到后勤管理处医保科办理住院补助报销。
自2017年3月1日起住院的人员,出院后携带上述手续即可到后勤管理处医保科办理。望相互转告。
后勤管理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