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豫教外【2017】108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对照文件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出具有针对性的书面推荐意见,并按照我校人事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再进行申报。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信阳师范学院| 2017-02-24 10:20:51
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豫教外【2017】108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对照文件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出具有针对性的书面推荐意见,并按照我校人事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再进行申报。
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程序在2017年4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项目专栏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材料说明”的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4月17日前,各单位向我处提交推荐意见、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和人事、教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协议规定补充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并在申请材料“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联系人:马晓欢(综合办公楼424房间) 电 话:6390691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公章的通知》豫教外〔2017〕108号.doc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