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践教学工作,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信院字〔2015〕29号)和《关于开展2013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信院教发〔2016〕17号)等文件精神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信阳师范学院| 2017-03-07 13:12:52
信院教发〔2017〕1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践教学工作,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信院字〔2015〕29号)和《关于开展2013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信院教发〔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届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各类实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017届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参照《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择优推荐。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实习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10%。
3.参加或指导过实习支教、国培顶岗、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教学实践活动的实习生或指导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学校在各学院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认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习工作实绩,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被推荐的教师和学生分别提交《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1)、《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附件2)一份;各学院分别提交《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
3.上述推荐材料请于3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习科(综合办公楼232房间),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附件3、4)发送至邮箱:sysxk3530@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朱明
电 话:6393530
附 件:1.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
2. 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
4. 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