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24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我校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信阳师范学院| 2017-03-07 13:14:35
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24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我校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二、评选比例。根据《通知》要求,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取小数点前整数),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7%(具体名额见附件《2017年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同时,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各学院评选推荐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最终评选人数的10%。
三、评选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拟定初步人选,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正式人选,并报学生处审定。
四、材料报送。各学院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2017年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和评选情况报告于2017年3月14日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逸夫楼南楼320办公室),同时将学院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glk0812@126.com。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2、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2017年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填写规范、内容真实。
联系人:黄树余 电话:6390812
电子邮箱:xscglk0812@126.com
附件:
1、2017年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2017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2017年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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