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兼职、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为落实《云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经报校党委同意,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兼职、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现公告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云南大学| 2017-03-14 14:09:48
为落实《云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经报校党委同意,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兼职、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在岗,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各单位、各条战线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年干部、教师和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选拔名额
1、青年干部和教师兼职或挂职校团委副书记3名;
2、本科生兼职校团委副书记1名,研究生兼职校团委副书记1名;
3、青年干部和教师兼职或挂职校团委内设机构负责人7
人。
三、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
四、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党员优先。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报名本科生原则为已获得推免保研资格学生。没有保研资格,但特别优秀且有志于共青团工作的也可报名。曾任或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团委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有班级团支部书记或班长工作经历,曾获校级及以上共青团荣誉表彰的优先考虑;研究生应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曾任或现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申报兼职副书记的学生要能够协调课业计划,保障长期稳定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五、相关要求和考核
兼职或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期一年。其中,兼职人员不转行政关系,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人员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
学校将对兼职或挂职人员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
六、工作程序
选配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云南大学公开选拔兼职、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和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22日下午17时前报校团委(呈贡校区云大会堂308室)。联系人:李 霞,联系电话:65931968。
(二)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时间为4分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业绩;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述职报告在面试结束后交工作人员,本人要对述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答辩时间为3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按照相关程序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四)研究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云南大学团委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