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资助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为了加强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提高资助管理水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含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下同)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2017-03-13 10:18:59
各学院:
为了加强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提高资助管理水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含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下同)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依据《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该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评价和附加评价两部分,所有指标划分为A、B两类,满分115分,考察范围涵盖2015年和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
二、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3月13日开始,至4月26日结束,分为学校自查、专家组复评和抽验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时间安排为3月13日-3月31日。按照考核指标(详见附件)要求对本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打分,同时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学校资助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自查报告于3月13日至31日期间上报省资助中心。
第二阶段:专家组复评,时间安排为4月13日-4月17日。
第三阶段:专家组抽验,时间安排为4月18日-4月28日。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上报有关资料,努力推动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