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科研成果登记、资助的通知
2017年度第二次科研成果登记、资助工作已经开始。按教育厅和学校要求,采用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科研成果登记,望各位教职员工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填报结果将作为部门科研考核,先进单位评选的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并上报。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2017-06-14 09:41:00
学校各单位:
2017年度第二次科研成果登记、资助工作已经开始。按教育厅和学校要求,采用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科研成果登记,望各位教职员工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填报结果将作为部门科研考核,先进单位评选的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并上报。
今年有关申报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申报成果时间段:2017年02月至今的成果,逾期成果不予申报。
二、填报者须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我校专有页面(http://zhzhu.rcloud.edu.cn/)进行填报。
三、各单位科研联系人进行院部审核工作,各位教师在填报中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先反映给本单位科研联系人,由本单位科研联系人进行解答,解答不了的请科研联系人将问题汇总向科研处咨询。
四、各学院科研资助提供科研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如下:
1.论文:需提供论文原件、检索页、被收录的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科研处审核后退回。论文填写CN号要和论文原件一致,例如中州大学学报CN:41-1275/G4。
2.著作:需提供著作原件、检索页、著作封面和可证明作者参编章节的书页复印件一份,审核后原件退回学院。凡我校教师主编的著作、教材,由第一主编登记,参编者不再登记;参与外校的著作教材,我校所有参编者都进行登记,以便资助统计。编写著作的详细角色填写清楚,第一主编、第二主编、副主编、参编等。CIP号严格按照著作上的填写。
3.专利: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第一完成人是本校老师的由第一完成人将所有参加人登记在成员信息里,本校参与人不再重复填报。
4.项目结项证书和获奖证书:提供结项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5.各成果资助金额,申报人自己根据《中州大学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相关文件填写、有各部门和科研处审核。
6.各科研单位,请将本单位科研成果从云平台中导出,按照附件中的科研资助填报表的格式排版打印,一式两份提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dky9135@126.com。科研资助申报汇总表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因工作量大,不接受个人申报。科研处审核后签字,盖章,并将其中一份汇总表返回部门留档。
7.学院教师的著作和论文原件由学院保存,行政部门的上交科研处保存,没有上报原件不予资助。
8.请各位老师认真、详细填报,科研秘书仔细审核,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填报的学校将不予资助。
五、时间安排。
1.填报时间安排:
自通知之日起至6月18日(本次登记结束)。请各科研联系人及时通知本部门教师。
2.审核上报时间安排
科研处6月19日-21日集中审核。联系电话:68229135.
科研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