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按照我校校历安排,4月2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1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二)的课程调停。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中原工学院| 2017-03-28 11:09:0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按照我校校历安排,4月2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1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二)的课程调停。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