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申报“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中纺联函【2017】2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中原工学院| 2017-03-24 11:23:48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申报“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中纺联函【2017】2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重点面向纺织服装类相关专业或服务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的专业,突出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奖励近年来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申报项目原则上需经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鉴定,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申请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已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若再次申报,应在创新方面和新开展的工作方面做重点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项目需提交《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和反映成果的总结材料(电子版)。各部门需提交《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各项目组需在4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