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的通知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教办高〔2017〕1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 作者:厘米教育 来源:中原工学院| 2017-03-24 11:24:44
各相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教办高〔2017〕1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对接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要求,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利用地方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传统工科专业改造升级。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的申报,积极研究,自主设立研究课题,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于4月1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